作为既接受过传统文化思想教育,又经历过现代时尚观念冲击的过来人,三十多年的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经历,使我对爱情还是有着一些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1、爱情是特指两个异性成年人之间相互爱慕、相互依恋,相互信任、相互支撑,相互扶助、相濡以沫的一种特殊情感。早恋、同性恋、三角恋等异常恋情自应排除在外。
2、爱情具有崇高性,或者说爱情应是一种高尚的人格体现。两情相悦、心心相印的基础上,相互之间必须充满着责任、担当、包容、奉献的精神。否则,就说不上是真正的爱情。
3、爱情具有浪漫性,或者说常常会呈现出一种天真、烂漫、狂热、梦幻般的状态特征。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海枯石烂不变心”、“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等等,就是真实的写照。
4、爱情是建立婚姻家庭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前提条件。比如说我们的上一辈,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之前的那些父辈们,他们中的很多人就是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成的姻缘,组成的家庭,多半都不是“爱情的结晶”。
当然,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在成家后的生活中逐渐培养出了很深的感情、或者也逐步产生出了爱情。但也有不少的夫妻到老都毫无爱情可言。
其实,现代生活中同样也有一些不以爱情为基础,而以物质财富或者是否门当户对为考量的婚姻。但总体看,缺乏爱情这个重要因素的婚姻,往往谈不上幸福美满。我自己的父母就属于缺乏爱情因素的包办婚姻、捆绑夫妻。一辈子的吵吵闹闹、互不信任,八、九十岁高龄后依然互相指责、互相咀咒的家庭氛围,不仅直接损害了父母自己的身心健康、幸福长寿,而且给我们当子女的也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和情感压力。
5、爱情具有排他性,或者说爱情只能是两个成年异性之间的事情,其存续期间容不得第三者的出现或存在。否则,该段爱情就会终结。无论当事双方的任何一方发生“出轨”或“出墙”问题,就意味着和宣告着爱情的终结。除非双方真的心胸宽广毫不在意。但,以我们现有的文化观念来看,这种情况是几乎不允许存在的。
6、爱情具有阶段性,或者说会表现出阶段性特征。除去一切非正常因素的影响,比较正常完美的爱情一般都会伴随着当事双方直到终身。从时间上来看,爱情可分为婚前阶段、婚姻阶段、老年阶段。婚前阶段往往更具浪漫性和狂热性,婚姻阶段更具理性和成熟性,老年阶段的爱情则更多了一些坦然和从容,相互之间的包容和依恋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