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性质不同。人大是国家机构,是由广大的人民组成的一种组织,代表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政协不是国家机构,它是由我国各个党派代表组成的一种组织,代表了我国各个党派之间的意见。
02法律地位不同。各级人大都有着一定的法律权利,其中全国人大拥有着国家最高的权力地位;政协没有与人大类似的法律权利,政协只负对责国家政策进行商讨。
03职能不同。人大的只能包括四个方面,即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而政协的职能是参政议政。也就是说,政协的职能更偏重政策的协商,人大的职能更偏重政策的执行。
04产生方式不同。人大是由具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的;政协是由党内提名推荐并进行选举而产生的。因此人大的选举模式更为严格一些,竞争也更为激烈一些。
05工作内容和形式不同。人大的工作内容是由宪法法律法规来决定的;而政协的工内容和作形式主要是对其党内章程和共产党的文件决定。两者的工作形式与内容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
06法律效力不同。人大提出的建议往往能够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政协主要是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般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这也间接的反映出人大的权利要比政协的权利大,政协是影响者,人大是决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