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这是一个关于伦理学问题的讨论。就很早以前,就有对于实验室所用动物的权益问题的讨论。讨论的主要内容是是否要尽量减少动物痛苦的处死动物。这个议题当然是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在全世界的动物实验中,大家都遵从着一个原则——让动物尽量无痛苦的快速死去。
02将这个类似的问题引向对于宠物权益的讨论之中。显然,我们无法否认,宠物也具有一定的权益,权益的合法性来自于对生命平等的热爱和对于陪伴我们的宠物的点滴感情。
03但从法律上来说,宠物的权益并不具有法律效应,而仅仅是民间自发的宠物协会得组织提倡出来的,只能通过民间的活动来保障和维护,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04其次,宠物应该具有一定的权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宠物的权益是低于人类的权益的。只有在保障了人的权益的情况下,再来保证宠物的权益才是正确的做法。
05宠物的权益保护,是一种文明发展的象征,宠物的权益应该在人的权益被保证的前提下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