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该技术一直以来饱受争议。代孕过程包括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以及其他相关衍生技术。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代孕分为完全代孕和部分代孕。完全代孕又称妊娠型代孕或宿主型代孕,即代孕子女与代孕母亲无基因关联。代孕母亲仅以自身子宫作为载体,植入胚胎进行妊娠和分娩。植入的胚胎可分为三类:委托方夫妻双方生殖细胞结合形成的胚胎;委托方夫妇中一方提供的生殖细胞与捐献的生殖细胞结合形成的胚胎;捐献的胚胎(即与委托方夫妻无基因关联)。
部分代孕又称基因代孕,即代孕子女与代孕母亲有基因关联。代孕母亲提供卵细胞,精子可以来源于委托方丈夫或捐赠者。相对于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更容易引起伦理与法律争议。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产生,为代孕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代孕需求者提供了选择的可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则为代孕提供了舆论可能,代孕逐渐被社会舆论理解和接受,也在客观上为代孕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世界各国对待代孕的态度各有不同。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印度、南非及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伊利诺伊州和内华达州允许所有形式的代孕;加拿大、瑞典、英国、越南、澳大利亚允许非营利性代孕;巴西只允许二等血亲以内相互进行代孕;中国、日本、阿富汗、沙特阿拉伯、土耳其、意大利、法国、德国、波兰禁止所有形式的代孕;其他国家则对此未作规定。
郑重提示:在我国,代孕一直被严格禁止,属于违法。代孕是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国际上的一些情况看,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是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对参与代孕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经济的处罚和刑罚。我国相关法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都是禁止代孕的,对此行为有明确禁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