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排长是部队行政级别最低的干部,是民兵或部队中率领一排战士的军官,军衔一般为少尉或者中尉。在有些国家的军队中或者在战争时期,排长也可以由资深的军士代理,一个排约20-30人。
排长是部队行政级别最低的干部,但是可以晋级,部队基层的干部都是从排长做起,排长是最基层的指挥军官,一般必须由军校毕业生担任,不能由士官担任。中国军队以往的排长都是中专生(包括保定军校、黄埔军校等),改革开放后逐步演变成军校专科生才能担任。在黄埔早期毕业生中,军事才干较优者担任排长,而军事素质较弱政治素质较好者则担任团宣传队队长、队员或连队指导员。
排长,民兵或部队中率领一排战士的军官,军衔一般为少尉或者中尉。在有些国家的军队中或者在战争时期,排长也可以由资深的军士代理,一个排约20-30人。
排长职责根据《内务条令 》(1997 年 ) 规定,排长的职责如下:
(1) 领导全排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排完成战斗任务。
(2) 领导全排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排人员的军政素质。
(3) 领导全排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
(4) 教育全排爱护武器装备,严格执行装备的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
(5) 帮助班长、副班长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6) 掌握全排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爱护士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7) 教育和监督全排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8) 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排长的训练职责,是排长在组织领导军事训练过程中,按照其级别和职务应担负的责任。具体任务是:负责进行排集体技能的训练,并负责班战术课目连贯作业的组织与实施;对班长组织的训练进行指导和监督;完成上级指定的训练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