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四个伟大"即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四个伟大”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理论。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工程,要结合"四个伟大"的实践来进行,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四个伟大”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理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仍然需要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我们要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要在新的伟大斗争中赢得胜利,就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国家未来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工程,要结合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来进行,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习近平还指出,增强忧患意识是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必然要求。
“进行伟大斗争”明确宣示了我们“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治国理政,“建设伟大工程”明确宣示了我们“以什么样的主体力量”治国理政,“推进伟大事业”明确宣示了我们治国理政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伟大梦想”明确宣示了我们“朝着什么样的目标”治国理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中,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放在一起加以强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表明,这“四个伟大”已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贯穿于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中。